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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天天热门:建瓯法院打击拒执犯罪 维护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

    法治日报-法治网来源:2023-01-18 16:26:26


    (资料图片)

  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詹文星

    近日,为巩固“基本解决执行难”成果,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公安机关紧密配合下,凸显“拒执罪”震慑作用,促使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黄某及其雇主邹某履行了55万余元的赔偿义务,彰显司法公正和权威。

    2021年2月,邹某、黄某因交通肇事致李某死亡。经建瓯法院判决,本应赔偿被害人李某之子小李各项损失合计55万余元。谁料,判决生效后,邹某、黄某既不履行义务,又拒绝申报财产,经执行查控系统调查,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,案件执行陷入僵局。

    为了保障当事人权益,建瓯法院执行局干警多管齐下,一方面依法向被执行人邹某、黄某发出执行通知书、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,并多次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。另一方面,建瓯法院通过多方调查发现,被执行人邹某名下银行账户中本有逾七十多万元的流水,而执行立案后,其名下账户仅余一千多元。而且,事故发生后,被执行人邹某与其妻子共有的房产也迅速过户至邹某妹妹名下。

    建瓯法院认为,用如此隐蔽的手段进行财产转移,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,性质极其恶劣,已经涉嫌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遂依法传唤邹某,告知其财产转移的情形及涉及的法律后果,但邹某仍无动于衷。

    之后,建瓯法院将邹某涉嫌“拒执罪”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侦查。在司法权威前,邹某终于认识到自身行为将造成严重后果,遂一次性付清55万余元赔偿款,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得到兑现,被执行人邹某也取得了死者家属的谅解。

    近年来,建瓯法院始终坚决打击拒执犯罪,维护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,让涉嫌拒执犯罪的“老赖”无处藏身,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
    关键词: 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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